关于开展第二期
“全国学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分析仪器专业领域工程师级别评定”
培训班及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
相关分析化学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厂家及从业人员:
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同年,中国科协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意见。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依据科协部署,于2015年开始筹划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资格认证培训考核相关事宜。
学会于2017年11月开展了首期“全国学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分析仪器专业领域,工程师级别评定”试点工作。经学会授权,由分析仪器分会组织了分析仪器工程师培训相关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效果,获得了业内一致好评。
为更好服务会员,提升分析仪器行业的专业水平,满足会员对职称的现实需求,分析仪器分会定于2018年1月10日在北京举办2018年度第二期“全国学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分析仪器专业领域工程师级别评定”培训班。并由学会相关考核评定负责人就考核评定体系和工作流程等相关问题进行现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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