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期
“全国学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分析仪器专业领域高级工程师级别评定”
培训班及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
相关分析化学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厂家及从业人员:
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同年,中国科协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意见。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依据科协部署,于2015年开始筹划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资格认证培训考核相关事宜。
学会现定于2018年1月开展首期“全国学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分析仪器专业领域,高级工程师级别评定”试点工作。经学会授权,由分析仪器分会组织分析仪器高级工程师培训相关工作。
为更好服务会员,提升分析仪器行业的专业水平,满足会员对职称的现实需求,分析仪器分会定于2018年1月17日在北京举办首期“全国学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分析仪器专业领域高级工程师级别评定”培训班。并由学会相关考核评定负责人就考核评定面试技巧、考评流程等相关问题进行现场指导。